反疫苗团体到吉隆坡法庭大厦外拉布条、高举大字报,要求政府证明新冠病毒真的存在,否则应立即停止新冠疫苗接种计划。
反疫苗团体“自然免疫行动”(Natural immunity Movement)与关怀柔佛州子民协会,周一上午到吉隆坡法庭大厦拉布条及高举大字报,抗议政府执意推行新冠疫苗接种计划(PICK),导致多人在接种疫苗后不幸逝世。
该组织也号召全民,群起向政府表达对新冠疫苗接种计划的不满,并发起线上联署行动。
他们召集数名新冠疫苗异常反应(AEFI)死亡病患的家属,通过代表律师阿末祖菲里斯和莫哈末再努丁入禀法庭,要求法庭发出庭令禁止政府继续实行新冠疫苗接种计划。
阿末祖菲里斯表示,他的当事人是于2月18日,向吉隆坡仲裁庭申请司法检讨,以要求法庭发出庭令,阻止政府继续推行新冠疫苗接种计划。
他说,上个月3日,仲裁庭以他们要求司法检讨的申请有理据,谕令他们在30天内,向高庭登记他们的诉求。
“我们今天到法庭只是进行登记,而法庭也邀请总检察署的高级联邦律师祖琳依丽娜作为本案的‘法庭之友’。”
阿末祖菲里斯在完成法庭登记程序后,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尽管登记过程出现技术性问题,但所幸律师团已经将这些问题给解决。
“只有一个比较主要的问题,那就是法庭是否有权介入,对政府的政策做出裁决,因为曾经有些案件说法庭无权干预。”
“我告诉法庭,我们并无法确定是否有相关案件。即便有,本案也与该案件有所区别。”
他补充,他的当事人认为政府执意要求国人接种新冠疫苗,已经抵触《联邦宪法》第5条文,即生命和自由权。
“为什么政府强迫人民打疫苗?如果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政府是不是该负起全部责任?”
他也提及,高庭已择定于下个月30日,审理因接种新冠疫苗后死亡的死者家属申请。
莫哈末再努丁也补充,死者家属将政府列为主要答辩人,因此由总检察署来代表政府向法庭做出答辩。
他也认同“自然免疫行动”的论调,即新冠病毒根本不存在,因世界卫生组织(WHO)无法拿出证据,证明新冠病毒真的存在于这个世界。
“30个国家向世界卫生组织申请新冠病毒的信息自由(FOIA),要求世卫组织证明新冠病毒真的会危害人体。”
“但,世卫组织拿不出证据,那么为什么我们还要接种新冠疫苗?”
此外,代表总检察署的高级联邦律师祖琳依丽娜祖在庭上陈词时表示,申请方要求仲裁庭批准他们的司法检讨申请,根本不符合法庭程序。
她说,司法检讨并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进行。
她引述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在裁决伊斯兰姐妹会的案件判决中说明,只有民事高庭拥有司法检讨的权限,因此仲裁庭无权进行司法检讨。
因此,高庭司法专员拿督阿马吉星表示,基于上述案例说明只有高庭有权进行司法检讨,可能导致仲裁庭做出的裁决无效。
他谕令,申请方代表律师,说明仲裁庭在无权进行司法检讨的情况下,所发出的裁决是否有效一事,进行陈词。
无论如何,他择定于5月30日,继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