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法律局主席兼武吉牛汝莪区国会议员蓝卡巴星说,沈可婷于2019年被判无罪释放时,总检察署就不该提出上诉。
他指出,由于这是当时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的决定,所以他们也不能对此发表进一步评论或发表负面评论。
他今日到布城司法宫聆听沈可婷的案件审讯后向媒体说:“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总检察署是有权对判决提出挑战,但我认为它(案件)当时就应该停止。从我所读的内容,我认为已提出足够多的疑点了。”
此外,蓝卡巴星也赞扬控方今日没有反对暂缓令的申请,“因为法官肯定有考量的因素才批准上诉准令,尤其沈可婷在前两次的判决中都被判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