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部否认,政府延长大道特许经营期限,是为让大道公司获利的说法,“这是误导人民的虚假消息。”
“人们无需担心,也不用相信这些虚假消息。目前最短的特许经营期仅剩6年。”
该部周六在文告中以问答形式,针对重组雪隆4条大道一事作出澄清,包括大道信托公司(ALR)如何仅以5000令吉的资本接管市值逾5亿令吉的大道公司、涉及重组的大道公司特许经营期限即将到期,政府为何故意延长期限让相关公司获利等。
该部指出,莎阿南大道(KESAS)特许经营期将在6年后,即2028年结束;接着是尚有8年经营期(至2030年)的白沙罗蒲种大道(LDP)、12年经营期(至2034)的吉隆坡西部交通疏散大道(SPRINT)及20年经营期(至2042年)的精明防洪隧道(SMART)。
该部说,重组大道将不会调涨收费率,车流量将持续增加,如此就不存在调涨收费将导致车流量减少的情况,政府也因而认为,或可提前结束特许经营期限。
该部强调,延长大道公司特许期限旨在让伊斯兰债券持有人放心,即便发生如新冠疫情之类情况,而导致政府不得不重新执行行动管制令,他们的投资仍会获得偿还。
该部表示,大道信托公司(ALR)是由不隶属任何政党的企业所组成的非盈利组织,因此可以5000令吉资本成为4条雪隆大道的“看护者”(penjaga),加上原有股东已不复存在,ALR不仅无需支付股息,同时可维持现有收费率,不必调涨收费;“伊斯兰债券投资者须对此有信心。”
该部也指出,上述4条大道皆已建成并投入运作,因此政府并未因重组而提供ALR财务担保。“事实上,政府目前并没有给予谈判的任何一条大道提供保证。”
该部说,有关政府已支付一笔固定费用作为维护及建设大道费用,将增加人民负担的说法亦是误导人民的假消息,“政府从未以固定成本的形式,拨款支付道路建设或维修。道路建设是特许公司通过贷款或发行伊斯兰债券筹集的资金完成的,这些资金必须通过收费来偿还,而运营和维护成本则通过收费来支付。”
同时,该部表示,政府并没有选择或直接与ALR进行谈判,并指ALR已向特许公司呈交一份提案,并由特许公司的原始股东向政府提,因此不存在公开招标的说法。
“这是一项商业交易,政府不会干预其中;政府是在后续进行各方面的仔细审查,才给予批准。政府之所以对重组感兴趣,因为原股东可被中止,在形成一个没有股东的实体商业后,政府便可中止4家大道特许经营权,无需作出赔偿。”
该部指出,政府将从今年开始每年查看财务表现和债务偿还情况,“这已包含在新协议中,并且公司不能随意增加新的债务,因此消费者一直支付过路费的可能性不存在。”
该部再次强调,政府将确保消费者利益获得保障,且不受任何负担。“若不允许重组,一旦政府想节省补偿,那么就得提高过路费,这将导致连锁反应,从而导致成本增加。”
“通过此次重组,将进一步固定过路费,政府可以财政情况,随时结束特许经营权,避免因过路费调涨而导致物价上涨,带给人民负担;政府不会做出任何致使情况恶化的决定;人民不必担心,政府还有6年时间,检讨延长特许经营权的适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