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批评吉隆坡泗岩沫启智华小董事部无视法律条例,不仅未满足教育部设下的3条件,还先斩后奏在未经教育部批准下兴建新校舍!
教育部表示,吉隆坡泗岩沫启智华小作为政府学校,该校1.7英亩的校地属于联邦土地委员会(PTP)。
它说,自2012年至2014年,启智华小董事部便通过该校校长,向教育部申请在一块私有土地上兴建一栋建筑物。
“教育部考量到启智华小作为政府学校,校地拥有权属于联邦土地委员,因此扩建校舍的建议必须符合政府兴建教育机构的规定。”
教育部周二发文告,解释吉隆坡泗岩沫启智华小新校舍土地产权风波时表示,倘若启智华小董事部符合政府兴建教育机构的规定,则会考虑有关的建议。
该部也列出启智华小董事部需满足的3条件,即:
(1)启智华小必须证明Chevron Malaysia Limited已经解除或处理有关土地的冻结令;
(2)启智华小需重新提交扩建校舍计划,以便符合首相署旗下的国家发展规划委员会之下的标准及费用小组委员会,所设下的规定和指南;
(3)由于启智华小属于政府学校,因此该校董事部需发出保证信函,将有关土地和新校舍移交给政府。
教育部表示,截至目前,该部都未收到该校董事部提交已满足上述3条件的申请。
此外,教育部也提及,根据联邦直辖区吉隆坡教育局的报告和调查发现,早在2014年启智华小在未经教育部批准下,便展开新校舍的兴建工程。
“2014年12月8日,联邦直辖区吉隆坡教育局考量到有关建筑,将作为政府学校用途,而发出停工令。”
“根据吉隆坡教育局,启智华小董事部无视停工令,继续展开新校舍的兴建工程。”
“因此,吉隆坡教育局才会于2015年9月7日,再次发出第二张停工令给该校。”
它说,尽管吉隆坡教育局已经发出2张停工令,但该校董事部依旧冥顽不灵,坚持让有关建筑完工。
无论如何,教育部感谢华社的努力,也肯定华社对国家教育发展所做出的贡献,惟该部仍需要大力批评启智华小董事部。
“启智华小董事部无视批评,坚持在私有土地兴建校舍是不适当的。”
教育部也强调,绝不会因为任何一方的施压,而接受政府学校的建筑没有符合法律条例及规定。
今年3月21日,吉隆坡教育局毫无预警地发出指示,要求启智华小在新学年开始前,搬出新新校舍回到旧校舍上课,导致原有的全日制,也必须改为上下午班制,而教育局解释该校董事部未移交校地产权。
启智华小董事长林明显表示,该校董事部由始至终,都不曾答应要转让土地产权给政府。
然而,教育部副部长拿督马汉顺直接公开证据,出示董事部于2018年1月24日提呈予吉隆坡教育局的公函,证明学校董事部同意将新校地和建筑物移交给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