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挪用大马印裔社会转型单位(MITRA)高达518万令吉的“拿督级”公司董事被控6项失信罪,被告否认有罪,案展4月21日过堂。
被告拉古拉曼(52岁)来自安顺曾吉容路,是甘南畜牧有限公司的一名董事,于去年10月25日被捕。
被告周五在怡保法庭被控失信大马印裔社会转型单位共518万2725令吉,在被告否认有罪后,法庭允许被告以5万令吉保外候审。
在其中5项控状中,他分别被控于去年1月29日在安顺一间银行,受委托管理大马印裔社会转型单位的基金财产下失信有关款项,分别一项失信356万2725令吉、2项失信30万令吉、一项失信40万令吉,以及一项失信50万令吉。
被告的第6项控罪,被控于去年8月18日,在同一地点失信12万令吉。因此,被告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失信)。一旦在此条文下被判罪名成立,在每一项控状中可被判坐牢2至20年和鞭笞,也可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