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周四向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前研究员拉丽达古纳拉丹,录取口供长达3个半小时,助查有关反贪污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超额持股的文章。
拉丽达指出,警方是援引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与刑事法典第505条文(危害公众的声明)查案。
她说,在律师曼吉星的陪同下,她于周四下午2时25分,接受查案官录供。
她补充,警方是1月7日接到反贪会官员的投报,而她在前一天律师信(LOD)。
她于周四完成录供程序后,于傍晚6时09分离开全国警察总部时与受访时,这样指出。
她说,她在3个半小时内,被问了15页的83道问题期间,全面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并回答所有问题,她指警方的态度专业。
根据报道,她因曾经发表题为《反贪会领导层与商业联系:究竟有多深?》的文章,而被警方传召,该文章与阿占巴基超额持股有关。
去年12月14日,双溪毛糯国会议员西华拉沙于国会下议院提呈动议,为辩论有关案件,但最后失败。
两周后,经济学家埃德蒙戈麦斯辞去反贪会小组成员的身分,因该委员会未能讨论涉及反贪机构最高领导人贪污事件的有关报道。
阿占巴基于1月5日回应有关指控,他不否认股票交易的同时,也坚称交易是其胞弟使用其名下账户进行的。
此外,阿占巴基起诉拉丽达诽谤,并要求赔偿10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