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副部长拿督罗索华希澄清,他日前发表“只要不牟取暴利,餐饮业可涨价”的言论遭扭曲,他是引述2011年价格统制及反暴利法令(AKHAP),并非当局允许商家起价。
罗索昨晚(23日)在脸书上发文告解释,有关言论是指,商家可以在不牟取暴利的情况下,自行制定食物价格,惟须遵守2011年价格统制及反暴利法令的规定。
“作为一个实行开放经济体制的国家,我国的物价是由供需因素决定的,食物价格也一样。同样的,商家可以制定食品的价格,包括做出调整。”
他指出,他于上周五(21日)在砂拉越古晋发表了相关言论,部分媒体不正确的报导引起民众困惑,他强调,若价格涨幅过高、突然不合理或过度获利,
商家将在2011年价格统制及反暴利法令下受到对付。
他提醒商家,不要做出与成本增加不相符的价格变动,应该合理调整售价,以免给消费者造成负担。
“若贸消部收到与价格有关的投诉,被投诉的商家将受到调查,并根据2011年价格统制及反暴利法令受到提控。”
同时,他也建议发现商家牟取暴利的消费者,通过贸消部官方渠道作出举报,以便进行调查和采取进一步行动。
“尽可能利用你的消费者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