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31日讯)本地男子被控偷窃的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及鞭笞2下。
被告莫哈末纳米尼占(23岁)在都东的一个商场大楼摊位担任厨师。
被告于2021年7月3日下午看到他的雇主和来自同一大楼内不同摊位的一名厨师一起走出大楼。
被告看到他们离开后,就立即前往该大楼的后面,走进刚刚随雇主离开的厨师租用的房间。
被告在房内偷走iPhone 6手机及充电器,随后被告带着赃物离开房间,将赃物藏于柜子内。
受害人发现他的iPhone 6手机和充电器被偷,并向警方报案。
警方随后将被告逮捕,在调查后,被告承认将手机通过脸书社交媒体以80元的价格卖给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