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副总警长拿督斯里玛兹南:“那些需要开路服务者,需预先向警方提出申请,并给予适当的理由以支持有关申请。”
他指出,出行的摩托车队若需要开路服务,必须向警方做出申请,若申请获得批准,会获得一名警员随行,并且沿路为车队的通行开路及指挥交通。
“摩托车队本身是没有权利截停或要求民众让路,只有警方才有这个权限;那些私自为车队的通行指挥交通者,明显已犯法了。”
“我们不要有过多的活动需要开路服务,以免造成交通意外,并且威胁其他的公路使用者。”
他周二(7日)在出席吉隆坡警察总部主持电脑实时监督指挥系统(C4I)仪式后的记者会上,针对摩托车队成员为车队开路及指挥交通事件受询时,这样表示。
近期网络上陆续流传着摩托车队成员为车队开路及指挥交通,示意其他道路使用者停车让路予车队的视频,根据上载的网民指出,为车队开路及指挥交通事件是发生于森美兰州波德申。
森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默尤索周一(6日)受询时指出,虽然擅自开路及指挥交通不属于大案件,惟已经违法。
他劝请涉案者,主动向警方自首,不需要等到警方上门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