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周五(26日)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今年12月1日起调整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以及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深圳市调整后月薪2,360人民币(约1600令吉),为全省城市最高。
在月薪方面,广州市调整为2,300元(约1525令吉);珠海、佛山、东莞、中山4市调整为1,900元(约1260令吉);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5市调整为1,720元(约1140令吉);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10市调整为1,620元(约1074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