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和4名人民代议士今日在上诉庭遇挫,无法如愿取得准令,以挑战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劝告国家元首在紧急状态期间冻结国会之举。
以拿督哈斯扎娜为首的三司一致驳回安华、埔来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沙拉胡丁、双溪大年国会议员拿督佐哈里、德彬丁宜州议员阿都阿兹巴里和巴西古当国会议员哈山阿都卡林,为取得司法复核准令挑战慕尤丁和政府,所提出的上诉。
哈斯扎娜在线上发表裁决时说,就算上诉人取得准令,法庭也无权受理这项司法复核申请。
“这将是徒劳无功的,因为联邦宪法第150(8)条款禁止法庭非议国家元首颁布紧急状态所行使的酌量权。”
她提到,法庭的权力取决于宪法的规定,而不是政论家认知中的司法权力。
她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150(6)和(8)条款,国会已排除对紧急状态决定所进行的司法复核,以及关上法庭的大门,也就是不得挑战任何在紧急状态期间所制定的法律,以及国家元首所颁布的紧急状态。
“本庭认为3名高庭法官驳回司法复核准令的裁决并未犯下法律错误,我们因此驳回上诉,不对堂费做出谕令。”
另两名法官是拿督瓦兹尔及拿督阿末再迪依布拉欣。
今年4月22日,吉隆坡高庭驳回安华寻求启动司法复核的准令申请,令他无法挑战慕尤丁劝告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在紧急状态期间冻结国会之举。
时任高庭法官拿督斯里玛利雅娜(现为上诉庭法官)驳回安华申请的理由是,根据联邦宪法第150(6)和150(8)条款,法庭无权审理这项司法复核。
她指出,内阁和慕尤丁劝告苏丹阿都拉援引紧急法令一事,无法受到司法复核。
安华也是波德申国会议员。他是在今年1月25日提出启动司法复核的准令申请,并将慕尤丁和政府列为答辩人。
安华要求法庭宣判,以慕尤丁为首的内阁劝告苏丹阿都拉援引2021年紧急(必要权力)法令第14条文,最终导致国会停摆之举违宪、不合法、无效和越权。
今年3月11日,吉隆坡高庭驳回沙拉胡丁、佐哈里和阿都阿兹就类似课题所提出的司法复核准令申请,哈山的准令申请则是于今年4月26日在新山高庭遭驳回。
他们也是将慕尤丁和政府列为答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