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强烈否认对她所提出的所有指控,她今日在法庭上辩称,涉嫌贪污的是其前特别助理里扎曼梳,而不是她。
相反的,她指她才是应该作证的一方。
罗斯玛之前提出暂缓砂拉越369间乡村学校太阳能计划贪污案审讯的申请,惟昨日遭上诉庭驳回,罗斯玛今日须出庭自辩。
罗斯玛说,据称里扎曼梳是自愿向日拔控股索取贿赂,以确保该项目;随后里扎曼梳作为控方证人,在法庭上提供的不准确证词。
罗斯玛续称,里扎曼梳甚至承认曾向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和赛迪的商业伙伴莱恩阿都拉,索取2500万令吉的贿款。
“里扎曼梳在审讯期间,公开承认对他的所有指控有不当行为。”
罗斯玛称,里扎曼梳的证词是为了污蔑她作为前首相夫人的名声和信誉,通过与检方的“特别交易”,寻求撤销对他的指控,并且在诉讼中担任控方的“证人”。
她澄清,里扎曼梳不曾担任其特别事务官,但他是在首相办公室工作,只是被调至首相夫人办公室,她甚至指里扎曼梳在工作上不具能力和责任感。
“他不能为我撰写一个很好的演讲稿,他有纪律问题,经常旷工,需要不时被督促来完成工作。”
高庭于今年2月18日宣判罗斯玛在太阳能计划贪污案表面罪名成立,面对3项控状,她需要出庭自辩。
罗斯玛在太阳能计划贪污案面对3项控状,她被控于2016年1月至4月期间,在双威布特拉购物中心Lygon Bistro,通过前特别助理里扎曼梳,向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索贿1亿8750万令吉,作为协助获得价值12亿5000万令吉的砂拉越369间乡村学校太阳能计划合约的酬劳。
其次,罗斯玛被控于2017年9月7日在其位于Langgak Duta的首相私邸内,收取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的150万令吉贿金。
她也被控于2016年12月20日在位于布城的首相官邸内,收取日拔控股董事经理赛迪的500万令吉贿金。
罗斯玛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4(1)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多20年,或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