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旺祖乃迪说,他将恢复《国会服务法令》、修正国会的《议会常规》、拟定新法令取代《1952年国会(特权与权力)法令》。
他说,国会《议会常规》是于1956年拟定,曾于1959年(成立上议院)与1963年(东马加入马来西亚)修订,至今已经不合时宜。
“我国曾有1963年《国会服务法令》,但已于1992年被废除。”
他也说,他会领导一个技术委员会来检视国会议员的行为准则,因为,我国目前没有如澳洲、加拿大、纽西兰和印度国会般,有行为准则来监督国会议员的行为。
针对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向希盟提出的献议,包括限制首相任期为2年时间、《反跳槽法令》以及推行18岁选民投票制等,他会仔细检讨这些建议。
他也说明,早在2009年为时任下议院副议长时,已经参与改革国会,甚至在2010年领导跨党的委员会商讨国会改革的事宜。
旺祖乃迪也提及,他上任后的百日关键绩效指标,主要是政府转型、国会转型和《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
他说,首相原则上也同意这些转型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