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通过陆路公共交通局(APAD)同意延长公共交通和商用车辆运营执照,从原本的1年和2年,延长至3年至5年不等。
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周五发表文告指出,被延长的期限将根据不同的条件申请而有所区别,若满足所有条件,最多可以申请延长至5年。
这些条件包括:
1.符合安全标准;公司参与了iCOP安全培训,所有车辆已向APAD登记,并安装了全球定位系统(GPS)。
2.财务状况;提呈最新的年度报告,收入比年度预算多80%(货车)。
3.公司委员会;保持规定的实收成本,公司业务与交通有关。
4.营业许可;持有有效的准证,已更新的董事局成员和股东信息,股权(土著股权未改成非土著)。
魏家祥指出,所有申请者都必须要满足以上条件,并确保提交完整的文件。若条件不符,运营执照可延长的期限只有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