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集团宣布,经考虑买方建议后,认为按照买方表明的条件出售台湾苹果日报业务及台湾一所物业不符合公司利益,买卖双方已同意即日起终止谅解备忘录。
据香港电台报道,壹传媒公告,买方须于终止谅解备忘录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机密资料正本、副本或任何形式复制品退还,或按照指示销毁。谅解备忘录中的保密义务自终止日起计3年仍有效。
壹传媒认为,终止谅解备忘录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对公司现有业务或财务状况并无重大不利影响。
壹传媒上周一公布,就出售台湾苹果日报业务及位于台湾的一所物业,与买方订立谅解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