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及体育部长拿督斯里利查马力肯指出,18岁已经是我国的合法年龄,因此应该给予机会参与民主程序。
他说,18岁的青年已经可以参军、成为警察、签署合约,这证明了他们到了能够被信任的年龄。
他指出,一些国家甚至把投票年龄降至16岁,因此我国无法落实18岁合法投票年龄的说法,并不成立。
他希望选委会能够在降低投票年龄、降低参选年龄及自动登记选民的工作中,优先落实较容易解决技术问题的政策。
利查马力肯今日(27日)出席巫统臂膀代表大会开幕礼后,受询及选委会展延落实降低投票年龄至18岁的决定时,如是指出。
他表示,本身将与科学、工艺及革新部长凯里把此事项带入内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