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浙江温州一名男子为他父亲向银行的贷款提供连带担保,不过其后因父亲无法偿还债务,在申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后,法院最终判他只需偿还34万元(约21万令吉),至于仍拖欠的71万多人民币(约45万令吉)“无需还”。
根据中国新闻网报导,债务人金姓男子(简称金男)为其父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的贷款提供连带担保,因为其父无法偿还,导致金男需连带偿还贷款人民币105万2905.36元(约66万令吉)。
担任该案的公职管理人的温州市华东公证处公证员经过查询后,发现金男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目前月薪4000多元(约2500令吉)的金男,还需承担儿子的抚养及父母的赡养义务。
于是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表决通过金男提交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方案,也就是由金男只需偿还该行34万元,而该行也同意免除金男的剩余债务,也就是剩下的逾71万,也不设行为考察期。较后,温州中院裁定认可金男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方案。
该案的顺利审结可说具有许多新的突破和尝试,为个人债务清理工作贡献了新的“温州智慧”,为债务人“涅槃重生”创造了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