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宣布,国会可以在紧急状态期间召开,但需由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向陛下建议一个合适的召开日期。
国家王宫总管拿督阿末法迪周三发表文告提及,陛下周三接见了国会上议院主席丹斯里莱士雅丁和下议院议长拿督阿兹哈阿兹占,并强调大马是奉行民主制度的国家,行政部门、司法或是国会,皆需遵循。
“有鉴于此,陛下认为紧急状态期间可以召开国会,但需要由首相提呈一个合适的日期。”
他指出,在紧急法令第14(1)(b)条文下,国家元首可在首相的建议下,决定解散、召开国会和休会的日期。
另外,陛下也提及,有者认为紧急状态期间是为了阻止国会召开的说法,并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