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里29日讯)警队是法律捍卫者,亦是保护人民的保姆,少女在警局厕所内遭扣留犯强奸的曝光后,让人感到震惊外,难免也让人民对执法单位所肩负的职责起了一定的质疑。
美里省华总妇女组主任李瑞香针对16岁少女因涉及非法网赌被警方扣查,在扣留所厕所被19岁男嫌犯性侵一事,发表上述谈话。
她指出,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的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犯罪活动。
她续说,这是法律赋予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惟如今却在人们认为最安全,及受保护的警局内发生未成年少女被性侵事件,让人感到非常震惊。
她透露,以往人们对于警局这两字,都是与法律,安全,执法联想在一起,随着事件的发生后,人们对于执法单位的“可靠”度是否也随之动摇呢。警方有必要在相关事件中获取教训,改善及提升声誉,重捨人民对警察的信心及信任。
她说,基本的人权权益应该受到保护,大家都知道,无论是否自愿,只要是尚未成年,在法律上,生理上仍然还是个孩子。
根据国家刑事法典第376条文为强奸罪,这包括与16岁以下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罪成者最高可面对监禁20年及鞭笞10下。
她认为,强奸案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受害者日后难免还要继续活在创伤阴影下,这些伤害可能会对孩子的生命带来毁灭性及长期的影响,阻碍他们的社交与精神上的成长,以及增加他们出现焦虑和忧郁情况的风险。
她续说,法律保护受害者,必须给予嫌犯最严厉的惩治,尽管事情已发生,但却能启着一定的告诫作用,让类似罪案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