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常委会议周五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授权海警在“中国管辖海域”处理外国船只时动用武力,新法将自2月1日起生效。
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明订中国海警执法范围包括中国内海、领海、毗连区、经济海域、大陆礁层以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新法授权海警单位,若外国船舶进入中国管辖海域非法从事生产作业活动、不服从停船指令或拒绝中国海警登船检查,并在警告无效后,可以使用各类武力,包括个人手持枪械,舰载机枪等,甚至是使用飞机搭载的武器。
另一方面,与中国有钓鱼台主权争议的日本,其外相茂木敏充在召开的记者会上强调,已向中国传达了对海警法的担忧与关注。
日本共同社分析,新法代表中国可能对在钓鱼台海域的日本渔船进行检查或驱逐海保巡逻船,藉此凸显“管辖权”,行动将变得尖锐,且由于中国海警获授权使用飞机搭载的武器,钓鱼台上空的对立也可能变得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