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祖基菲里指出,政府将在完成数项重要程序后,才会重新依据《联邦宪法》的程序和原则下,提呈《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案》修正案。
他说,政府时常重视强化伊斯兰法庭的事宜,以巩固大马的伊斯兰法制度,而他已在8月10日于国会下议院总结国家元首施政御词时表示,在提呈355法案前完成数项重要程序非常重要的事情,以确保355法案的修正和提呈能够符合联邦宪法的程序和原则。
祖基菲里曾于8月10日在国会表示,希望在他有生之年能完成《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修正)法案》(355法案)。
不过他当时说,在355法案在提呈国会之前,需事先提呈给各州伊斯兰宗教理事会,包括获得各州苏丹及州元首的御准。
“在完成这些程序后,才能在适当的时候,提呈给国会进行修正。我希望,上苍容许的话(Insha Allah)能在我去世之前完成。”
祖基菲里昨日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回答公正党居林万拉峇鲁国会议员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赛夫丁要求首相说明355法案的“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