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长拿督斯里阿汉峇峇说,由于之前在原始数据(raw data)管理方面曾发生数宗事件后,部门无法满足特定单位索取有关新冠肺炎原数据的要求,以避免涉及单位诠释数据的风险。
他说:“这是避免涉及单位诠释数据或各单位间不协调的风险,或导致社会恐慌。”
他是于周二透过国会书面问答回应国家诚信党瓜拉雪兰莪国会议员拿督斯里祖基菲里询问卫生部是否准备提供跨区域的数据合作,尤其是雪州,以解决第三波新冠肺炎疫情时,如是表示。
祖基菲里说,在这之前,卫生部、国家安全理事会以及雪州政府行动中心曾在这方面密切合作。
阿汉峇峇说,政府欢迎雪州政府成立防疫专案小组的举措,这也符合卫生部确保各部门及机构之间在管制新冠肺炎事件的责任。
他续说,为了遏止疫情的传播,卫生部在1988年预防与控制传染病法令与警方共享相当仔细的数据,主要是监督在第15(1)条文下的隔离者活动。
“不过,这项特别批准只适用在下放权力的有效期内,这顾及医药纪录及资料内容是个别隶属卫生部及病人的权利。”
“因此,所有涉及病患医药记录的使用及处理必须对有关文件保密,同时遵守相关法令、通令或指示。”
他也说,当局取得的资料必须经过查核以确保资料的精准度,每名病患将会有文件码,以保护数据与资料的机密。
他说,这些所有程序必须在很短的时限内准确完成,确保有关资料可以对外公布,也协助卫生部及政府机关在遏止冠病疫情时做重要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