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单亲咖啡嫂监守自盗,私吞咖啡店的5500多新元租金,事后懊悔不及,而为了成为12岁儿子的榜样,先向他忏悔,再去警局自首。
被告为52岁的刘友友,事发时在劳明达一带法兰西路第802座组屋楼下的咖啡店当助手,职责也包括保管从其它摊位收取的租金。
根据案情,去年10月10日,经理指示被告从其它摊位收取租金,并把钱放在橱柜里。
被告从斋菜摊收到3800元,却私吞了其中2800元,接着从马来摊收3045元,然后又私吞了2775元,加上斋菜摊的钱,她一共私吞了5575元(约1万7039令吉)。
被告坦承,因为需要用钱才会出此下策,并把钱都花在了家庭开销上。
事隔8天后,被告到宏茂桥一带的警岗自首。
鸿鹄律师所的王正律师义务代表被告,他周四在庭上为被告求情时说,被告是名单亲妈妈,独自照顾12岁的儿子,和丈夫失联,也没有赡养费。
律师表示,时隔1周后,在雇主还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告感到十分愧疚后悔,为了成为儿子的榜样,下定决心自首。
自首前,被告向儿子坦白一切,表示做错了事,所以要去承担责任,希望孩子上了人生的这堂课后,会知道犯法的后果。
求情书提到,被告一路来都在咖啡店超时工作,每天平均工作16小时,月薪约1500元,而这些钱都用来还租金和一家三口的日常开销。
由于长时间站立以及泡咖啡,被告的肩膀、背部和膝盖长期疼痛,虽然到综合诊疗所求医,但病情未获舒缓。
被告因照顾儿子和视障哥哥而倍感经济压力,私吞的钱部分拿来还儿子拖欠的补习费。
律师在求情书中说,被告母子住在一房式的租赁单位,同住的还有64岁的视障哥哥,被告一人需在经济上和日常生活上照顾哥哥。
事发时,被告陷入经济困境,对于要照顾儿子和哥哥倍感经济压力。
她将私吞的钱一半拿来还租金、生活开销、中医治疗费、儿子拖欠的补习费等,另一半至今未花完。
律师也说,被告准备将钱都还了,希望罚款不要超过4000元,否则付不起须坐牢,到时就没人照顾今年小六会考的儿子和哥哥了。
法官最后判被告罚款5500元,周四可先支付4000元,剩余的分期付款。
帮助咖啡嫂的无偿律师指出,咖啡嫂之所以犯罪是因遇到了经济困难,而她并没有其他的亲戚或朋友可以帮忙。
律师表示,被告的案件特别,她或因为缺乏教育而不知道社区中有可以帮助她的途径,一时急需用钱才犯下大错,而她犯错后的一个星期都十分愧疚、难过,最后选择自首。
咖啡嫂也向代表她的王正律师表示,案子已结,现在只想努力工作,让这件事情过去,靠自己的双手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