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福州市召开“福州古厝活化利用”专题协商会。记者从会上获悉,福州拟打造古厝产权信息系统,可查询古厝产权登记、租赁等信息。同时,探索推出古厝认养模式,让社会力量参与到古厝保护开发中。
“古厝认养”是指社会组织、企业及个人通过一定程序对特定文物建筑实施保护、利用、管理的行为。认养主体拥有被认养古建筑的使用权或经营权,但不得转让。记者了解到,2019年,位于闽侯县白沙镇林柄村的百年古厝李宅已试点古厝认养模式。在当地政府的推动下,江月英作为老房代表和孔祥锋签订了认养协议。
根据协议,孔祥锋作为社会力量代表认领李宅,成为新主人。根据修缮方案,李宅于7月15日进入运营阶段。
据介绍,这些被认养的古厝可以用作居住、办公场所,博物馆、纪念馆和其他文化教育场所,文化旅游、文化产业的经营场所,民宿等。认养人不得有涉及文物违法犯罪的记录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被认养古厝的修缮方案,须经文物部门审核才可实施。(陈木易林鑫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