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总监拿督诺希山提醒民众,即日起政府将强制民众在公共交通及拥挤的场所佩戴口罩,因为这是防止新冠病毒传播的策略之一。
“根据《1988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违例者可被罚款1000令吉。”
他说,除了佩戴口罩,民众也必须要继续保持肢体距离(前称:社交距离)及勤洗手。
他指出,民众可以根据情况佩戴医药型口罩或非医药型口罩。
他补充,医药型3层口罩适合医护人员、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民众、高风险群如乐龄人士及有慢性疾病的人佩戴;而没有症状的民众可佩戴非医药型口罩。
诺希山指出,市面上也出现布制口罩,但布制口罩可能没有符合世界卫生组织列下的标准。
“民众也可以佩戴布制口罩,但是其效果可能因质料的不同,有不同的效果。”
他也提醒民众不得共用口罩,而用过的口罩必须经过正确的方式处理。
他指出,2岁以下的小孩也不可以佩戴口罩,而有呼吸困难、昏迷、无法自己摘下口罩的人士,也不适合佩戴口罩。
他促请民众给予政府充分的合作,我国在对抗新冠病毒的工作上成功与否,就取决于民众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