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都赖州议员邹宇晖正式入禀关丹高庭,申请司法审核,挑战彭州政府强制广告牌附上爪夷文政策的合法性。
彭亨州政府是于今年1月1日开始,指定所有商家,无论新旧招牌都必须附上爪夷文,指南中还要求爪夷文体积必须大过或与马来文罗马字母一样大。
邹宇晖强调,彭州政府及彭亨各地县市议会不能强制人民尤其是商家、非政府组织、党团,在广告招牌上植入爪夷字,这已剥夺人民自由选择的权利,毕竟每个商家、非政府组织和党团的受众群体不同,有些商家的顾客群是不会阅读爪夷文的非马来人如烧腊店、神料店,它为何一定要置放爪夷文字在招牌?
至于要选择推广爪夷文的商家,那它大可自行选择植入爪夷文在招牌,没有人会反对,但这应该是一个自由的选择权利,而不是强制性的政策。因此,州政府若要推广爪夷文的应用,应该是以鼓励的形式,而不是强制的形式。
他今天(30日)发文告指出,如今就连活动布条都需要植入爪夷文才能批准悬挂,而爪夷文又需经过特别审核,加重了商家和党团的时间、金钱和行政成本,这是一项不合理的要求。
邹宇晖指出,其位于都赖州选区的双溪兰新村服务中心于今年1月9日收到劳勿县议会以广告招牌没有植入爪夷文而开出传票,他就决定通过司法挑战捍卫权益,以坚持在广告招牌上自由选择是否要植入爪夷文的立场。
邹宇晖昨日(29日)通过由民主行动党彭州署理主席玛诺卡仁、乔纳森及张嘉恩组成的律师团,在关丹高庭提呈入禀书,要求检讨彭州政府及劳勿县议会执行强制广告招牌植入爪夷文政策。美律区州议员李政贤及直凉区州议员梁耀雯也出席陪同。
玛诺卡仁表示,人民有权利针对本身权益受损的不公平政策提出反对,通过司法管道要求审核,更重要是此司法审核结果,将可能成为将影响全彭甚至全国各州属在未来推行爪夷文强制植入广告牌的标杆。
彭亨州行动党秘书兼美律区州议员李政贤表示,彭州行动党全力支持邹宇晖入禀法庭司法挑战此不公政策,他强调民主行动党彭亨州委会去年11月6日已议决强烈反对此政策,因为此政策不但不符合彭州多元社会的精神面貌,更会进一步加重商家负担。
“更甚得是各县市议会执行此政策标准不一,有时嫌爪夷文字太小不批,有时又允许只是商业性质(category)放爪夷文,让人民产生混淆。因此,最好的做法是,不再强制商店和党团广告牌、布条植入爪夷文,让我们自己自由选择。”
此案是在《2012年法庭程序》第53条款下提出司法审核,申请修改声明,劳勿县议会列为第一答辩人,彭亨州政府为第二答辩人,主审法官拿督再纳阿兹曼说,由于此案没有先例,高庭需时研判文件,将于下月27日宣布是否接纳起诉人入禀申请,让高庭受理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