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罪成后,其首席辩护律师拿督斯里沙菲宜在求情减刑时表示,纳吉是因为“过度信任”他人才出错。
“他(纳吉)说,如果他有过错,他只是在信任经营公司的人(包括1MDB和SRC)方面有过错。”
沙菲宜说:“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说他过于信任,但他愿意为此负责。”
他补充说,纳吉不是首位过度信任一些人的首相。
“从第一任首相到现在,特别是敦马哈迪,他们一直过分信任。因为你无法进行微观管理,所以只能进行宏观管理。如果你信任的人出卖了你,这就是你的下场。”
他在提到纳吉的职业生涯时说,被告在宣誓就职为彭亨州最年轻的州务大臣时才年仅29岁。他接着还谈到了纳吉担任部长职的时间表。
“他是北根区国会议员,目前是国阵的顾问。他甚至没有很多交通传票或其他违法行为。”
主控官:负有信托及道义责任
较后,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陈词时表示,身为首相兼财长的纳吉负有信托和道义上的责任,罪名成立显示他在这方面并没有做到。
他说,法庭的判决应成为国家所有最高职权者的判例,即是没人能超越法律。
他认为,在这类腐败案件中,惩罚不仅应与所犯的罪行同等,且还须具有威慑作用。
“腐败在这个国家非常普遍,绝不能容忍……惩罚必须是最重的。”
他补充说,向被告从宽量刑将是“流失的同情”。
“在这种情况下,应将判罪视为保留给最坏情况的刑罚。”
根据希旦峇兰的说法,与1MDB相关的案件也使国家因盗窃行为蒙受了污点,马来西亚人民不应受此对待。
他补充说:“不曾有首相或财政部长被判刑事罪。这是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