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美里3日讯)3名印尼籍男女因持有与恐怖主义有关物品,今早再次被带上法庭延扣,以方便警方鉴证组进一步法鉴嫌犯手机资料。
警方派出5名荷枪实弹蒙面特警及3名重案组刑警今早9时以警方客货车将被告们押送美里法庭过堂。
由于控方需时法鉴嫌犯手机资料,因此向法庭申请嫌犯延长扣留,法庭批准控方申请,并将此案定于明年1月9日再次过堂。
根据控状指出,3名被告来自印尼,其中2人为夫妻关系,年龄介于23岁至32岁,他们各别面对控状,分别为女被告阿德丽阿娜(26岁),于今年9月14日下午2时25分,于美民路的一园丘办公室,被发现手机里存有伊斯兰国恐怖主义刊物照片与讯息而被捕。
至于另一名男被告山迪宋布德拉(23岁),于今年9月14日下午4时45分,于美民路的一园丘员工宿舍,被发现手机里同样存有伊斯兰国恐怖主义刊物照片与讯息而被捕。
至于第三名被告阿旦沙古(32岁),于今年9月14日下午2时25分于美民路泛婆大道工程的工地处,同样被发现手机里存有伊斯兰国恐怖主义刊物照片与讯息而被捕。
3名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文,收藏具有恐怖主义物品,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7年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