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选盟2.0“改善马来西亚政府要职委任程序”研究报告出炉,并建议政府修法改进关键公务人员的委任和解雇制度,强制有关部长委任经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特委会)同意的人选,如在法律上有关要职是由国家元首委任,部长则可建议国家元首委任有关人选。
净选盟2.0主席范东平指出,委任系统的改革非常关键,尤其在“喜来登”政变事件之后。他说,“喜来登”政变已经曝露出政坛弱点,危及民主,甚至削弱选民和选举的信心,所以这是需要立即解决的问题,避免该事件成为常态。
“因此,我们必须解决结构上的弱点,今次推出的报告亦会提出建议。他说,报告中的政府官员涵盖中央法定机构中的高管,如总检察署、全国总警长、大马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主席以及一切关乎国家民主和主权的要职。”
他说,该报告是由大马律师公会宪法委员会副主席林伟捷准备。他说,委任系统上的弱点,已经招致滥权和裙带关系等问题,并使他们无法公正和公平地履行职责。
“我们必须思索,如何塑造完善的委任系统,保障有关单位和机构能真正的独立,让他们可以专业地履行其职务,不受政治干预。”
他是参与“改善马来西亚政府要职委任程序”研究报告线上推介与圆桌会议时,如是披露。参与者包括林伟捷、行动党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邱培栋、反贪组织C4执行主任仙蒂娅、SABAR董事会主席拿督佐汉。
林伟捷指出,该研究将会与英国、加拿大和美国的委任系统作对比,并建议大马政府通过修法改善政府要职的委任和解雇系统。
“报告建议,相关的部长必须委任一个有民间社会组织领导的独立评估咨询小组,协助推荐能胜任政府关键公职人员的人选,同时公开邀请人们申请空缺。”
他指出,通过筛选后,小组可以根据空缺向有关的部长推荐3位人选,然后部长有两个选择,即接受人选或退回给小组(仅能1次),以重新考虑,如假设小组仍是坚持原本的人选,部长则应该接受。
他说,部长必须向特委会提议的建议人选,然后交由特委会讨论与考虑。他说,在该过程中,特委会是扮演过滤,即制衡与监督的角色,旨在确保透明与问责制,
他说,特委会可以(a)鉴定人选或(b)把人选退返给部长和附上要求重新考虑人选的原由报告。他说,如果特委会选了(b)选项,部长可在小组阶段的其余人选中,向特委会提名人选,如果没有更多此类的人选,部长则可酌情提名其他人选。
“另外,特委会在确认政府要职委任上,拥有最终决定权。”
他说,除了修法强制有关部长必须委任经特委会同意的人选外,也要在该法案下,委任一名专员,以执行委任和革除政府要职,管控所有程序,确保所有政府部门、机构、部长、咨询小组和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皆遵守规矩。
“该专员将审查委任和解雇系统,同时向社会发布相关的审查报告,以保证拥有透明和审查机制。法案还应强制政府制定治理守则,以指导关键公职人员的委任。理想情况下,该守则应包含无私、廉正、功绩、开放、多样性、保障和公正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