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脸书贴文侮辱伊斯兰先知穆罕默德和伊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而被控的男子,今天(17日)在地庭被判监禁32个月。
被告丹尼安多尼被控在2019年1月9日凌晨1时21分,使用“Dannu A’antonio”的脸书账号,上传一则侮辱伊斯兰限制的内容,可能引发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的不和谐气氛,抵触《刑事法典》第298A(1)(a) 条文,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5年。
第二项控状方面则指被告在同一时间地点,对哈迪阿旺做出同一罪行,抵触《通讯法令》233(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条文下治罪,一旦罪名成立可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1年,或两者兼施。
在被告改口认罪后,法官艾文今天宣判被告两项控状罪名成立 ,分别监禁26个月及6个月,刑期从去年3月6日逮捕日开始算起。
他在判词中说,歧视一个人的宗教不仅针对目标,也包括对方宗教的价值和角色,被告所使用的字眼已经构成恶意,也是法律机构透过修法来预防事件的发生。
他说,言论自由不代表允许人们发表歧视的言论,尤其对信徒而言,宗教是私人甚至特别的地方,被告在此案中的行为不妥当、不负责任及具有煽动性,违反了联邦宪法下赋予的言论自由。
他说,被告发表的看法已经破坏及危及社会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