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宣誓书阐明,5月18日召开的国会下议院符合《联邦宪法》和《议会常规》,所以当天的议会属有效。
该份宣誓书是由下议院秘书尼占麦丁代表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和下议院议长丹斯里莫哈末阿里夫所确认和签署。
该宣誓书是在6月22日提呈至吉隆坡高等法院登记处,以针对两名原诉人,即律师肯卡兰和阿社运分子鲁慕甘的司法挑战,作出回应。
肯卡兰和阿鲁慕甘是在5月15日通过律师楼入禀高庭,要求宣判,只有国家元首御词的国会议程属于违反宪法,所以无效。
根据尼占麦丁的说法,议会领袖(Ketua Majlis)已经发出两封信函处理有关事项。
在马来西亚议会体制下,议会领袖意指首相。在4月17日的首封信函中,议会领袖基于新冠肺炎大流行病,将5月18日定为唯一一天的开会日期。
5月12日第二封信函,议会领袖说,基于疫情的危险性,议会仅聆听国家元首发表御词。国会下议院原定是在5月18日至6月23日之间召开,为期15天。
“我相信,并声明,2020年5月18日首次召开的议会没有违反《联邦宪法》和《议会常规》。”
“我获得联邦高级顾问的建议,坚信和声明,原诉人的诉讼申请存有误解了,在法律和常规上。”
尼占麦丁认为,原告的申请没有任何根据,应该被驳回并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