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6日讯)汶莱肃毒局都东分局于2020年6月24日在都东县的甘榜申卡莱的一家商店逮捕了三名涉嫌,滥用毒品的本地男子。落网人士年阶于26至43岁之间。
逮捕中缉获的是一些塑料包装和吸管,其中装有被认为是甲基苯丙胺的结晶物质,即是A级管制药物,重达20克以上,估计价值超过汶币4千元。该局人员也查获了一些被认为是用于毒品消费的器皿 包括塑料袋,数码秤,被认为用于毒品活动的手机以及被认为是毒品活动所得的现金。
根据《滥用毒品法》(MDA)下,该局将在以下条款下就三人进行调查:
根据《滥用毒品法》第27章第3A节的规定,2名嫌疑人以贩运受管制药物为目的拥有毒品,其最低刑罚为监禁5年和5鞭,最高刑罚为监禁20年和15鞭,以及为贩运目的而拥有超过100克的A级受控毒品,将处以死刑;
根据《滥用毒品法》第27章第6(a)节的规定,落网三人都由拥有管制药物的下将被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0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滥用毒品法》第27章第6(b)节规定下,落网三人因涉嫌食用受管制药物,最高可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0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滥用毒品法》第27章第7节的规定,落网三人拥有毒品的器具将被处以最高3年的监禁或汶币10,000元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肃毒局谨提醒公众,毒品犯罪被视为严重犯罪,任何参与任何形式的毒品活动均触犯《滥用毒品法》最最形重可被判死刑。
该局希望敦促公众合作打击汶莱国内的非法毒品活动。 该局还希望对所有在消除毒品活动中提供合作和支持者表示感谢。有关滥毒活动的任何可疑信息,请致电2448877(办公时间),热线8777444(下班时间)或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与该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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