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24日讯)斯市高庭昨天判一名53岁本地男子监禁3年,由于被告恶作剧袭击警察并在公共场合拥有武器。
首席大法官表示,被告韩查俯首认罪有关袭击执行任务的警察指控,以恶作剧破坏警察汽车和在没有合法目的的情况下在公共场所拥有弯刀。
副检控官揭露了事实,表明被告与他的室友发生争执,指责他在2020年2月16日在他们共同的住所盗窃手机。
被告怒气冲冲,手持弯刀,砖头和锄头冲出房屋,然后损坏停在外面室友的汽车。
当屋外的民众看到被告横冲直撞时,警察得到了警觉。警察抵达后,试图制服被告,后者挥舞武器破坏了警车。
被告攻击时,警察设法进入了汽车并将其倒退,最终导致警察离开现场而没有逮捕。
被告代表辩护律师在缓解措施中提出,被告年龄为53岁离婚者,没有工作,不是有暴力倾向的男人。
辩护律师补充说,“他的室友的偷窃指控使他很生气,当他发脾气时犯了罪,当时可能是喝醉了。”
首席大法官在该案中得出结论,指出“必须严厉惩罚被告所表现出的这种违法行为,以制止这种行为,即使在假定被告醉酒后,其自身引起的酒后犯罪也无法减轻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