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全球最富裕、经济最发达和生活水准最高的地区之一,高度繁荣的自由港和国际金融中心,高楼鳞次栉比的都市风光,古老传统风俗与现代生活的碰撞与融合,构成了这颗“东方之珠”独具一格的城市特色,也让这片美丽的土地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然而,去年六月以来的“修例风波”,让香港在长达数月时间里,呈现在世人面前的,是满目疮痍、百业萧条的商铺,布满路障、火光冲天的街道……明珠蒙尘,黯然失色,令世人扼腕叹息。
一周年过去了,“修例风波”中示威者的暴力行径仍历历在目。他们肆意玷污国旗国徽,明目张胆地叫嚣“香港独立”,阻断交通,围堵机场,私藏炸药、恶意袭警并“人肉”警员家人信息、非法禁锢、野蛮殴打新闻记者和普通游客,甚至将支持修例的立法会议员的祖坟挖开锉骨扬灰。这些暴力行径严重破坏香港法治,危及香港公共安全,给香港社会秩序、经济民生、营商环境和国际形象带来巨大冲击,把香港推向了危险之境。暴乱留下的创伤触目惊心。去年下半年,访港游客减少39.1%,失业率攀升至3.3%,许多国外投资者对香港驻足观望,穆迪和惠誉等评级机构纷纷下调对香港的评级,香港痛失连续保持25年的全球最自由经济体地位,全球金融中心排名跌至第6位,香港经济出现10年来首次负增长。这让包括我在内的许多关心和珍爱香港的人们惋惜和心痛,也让更多人反思,香港为何会坠入暴乱的深渊?香港的未来路在何方?
很明显的一点是,香港的乱,与其在国家安全上长期“不设防”状态有极大关系。香港特别行政区自1997年成立以来,至今没有专门立法对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进行管制,在国家安全方面存在明显的法律漏洞。不少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依据现有的法律,最后可能只是到社区服务或罚款等“蜻蜓点水”般的轻判,达不到应有的法律震慑。正是利用了这一法律漏洞,乱港分子公然鼓吹“港独”,煽动暴力;外部势力肆无忌惮地插手和捣乱,干预香港事务。无论是2014年的 “占中”运动还是去年的“修例风波”,都折射出乱港分子和外国势力互相勾结的影子。在不断升级的“港独”暴恐活动中,外国势力赫然在现场打着手势进行“场外指导”,外国非政府组织不断加大对“香港职工会联盟”、“民间人权阵线”等反动香港民间组织的资金援助,鼓励他们“支援”暴恐活动。这一切,对中国的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也对香港保持繁荣稳定、推进“一国两制”构成了巨大威胁。但法律的空白让这些行径肆无忌惮,越演越烈。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不设防”?这种“无法无天”的局面,难道就“无药可救”了吗?《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这是特区要履行的宪制义务。然而,香港回归祖国20多年来,香港特区政府每一次针对国家安全立法的努力,都遭到反中乱港势力和外部敌对势力的极力阻挠干扰。由于他们的挑动,香港已爆发数次反23条立法的游行,立法工作因此一直未能完成,而且有被长期“搁置”的风险。在此情形下,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区国家安全法律,堵住漏洞,已成为必然的正解,而且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正是出于这一考虑,日前,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法律。这个决定得到了包括广大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响应。国际社会许多国家也对这一决定发声支持,认为中方有关决定合理合法,是行使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正当权利。
但我们也看到,某些外部势力对这个决定反应负面,甚至指责攻击,质疑由中央层面为香港特区立法是否有法理依据,斥责相关立法会动摇“一国两制”。某些国家的高官公开发表涉港联合声明,对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说三道四,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对此,我想强调几点:
第一,纵观世界各国,维护国家安全历来是中央事权。中央政府对本国涉及到国家安全的事项都负有最大和最终的责任,也享有和行使一切必要的权利,这是基本的国家主权理论和原则,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会对危害本国安全的违法行为坐视不管、听之任之。美国早在1974年就制订了《1974年国家安全法》,并设立了《国土安全法》、《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等20项国家安全法案。英国对香港进行殖民统治期间,英国的《叛逆法》就在香港适用,且有专门执行机构。香港是直辖于中国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全国人大作为中国最高立法机关,有充分的权力对香港地区进行国家安全立法。
第二,香港事务是中国内政,任何外部势力无权干预。香港是中国的香港,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纯属中国内政。任何国家都应尊重中国中央政府根据“一国两制”方针,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有效行使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尊重中国维护自身主权和安全的正当权利。某些势力看到香港国安立法急得跳脚,甚至公开指责谩骂,反而暴露了他们担心自己不能像以前那样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地利用香港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这些势力越是对香港事务横加干涉,中方推进香港国安立法的决心越是坚定不移。我也奉劝这些外国势力,不要总是以“双重标准”对别国内政指手画脚,还是多花点精力先管好自己国内的事。
第三,香港国安立法是为了更好地贯彻“一国两制”。在一个国家内实行两种不同制度,才叫“一国两制”。没有“一国”这个前提,脱离国家的统一和稳定来谈香港的发展,是无根之木。只有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有保障,社会大局稳定,才能充分发挥“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才能解决经济民生等深层次矛盾问题,为香港赢得更大发展空间。这次全国人大的立法建议,开宗明义地阐明国家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有外国势力指责香港国安立法破坏“一国两制”,我想请问,如果不是遵循“一国两制”,中央政府其实只需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直接套用在香港地区,又何必要结合香港的具体情况为香港专门制定有关立法呢?立法针对的是那些分裂国家、企图颠覆国家政权的图谋,打击惩戒的是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以及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活动,不影响香港的高度自治,不影响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不影响外国投资者在香港的正当权益。国安立法,不仅不是对“一国两制”的破坏,反而有利于更好地落实“一国两制”政策,有利于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一年前的“修例风波”已充分地让香港民众认识到,失去了稳定,香港的繁荣与发展便无从谈起。国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是香港繁荣稳定、港人安居乐业的前提。和香港隔海相望的澳门,2009年根据基本法第23条立法后,从2009年至2019年,GDP增长了153%,总体失业率降至10年最低,就是最好的例证。正是因为认识到香港国安立法有利于香港人民更好地享有和行使各项权利和自由,能为香港长期稳定发展带来更多红利和机遇,香港各界“撑国安立法”街头和网络签名行动发起3天内,即征集到110万香港市民签名,这充分表明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香港各界人士纷纷发声支持中央出手。这充分表明香港国家安全立法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
随着下一步立法程序的推进,香港将迎来更加完备的法律体系,有望实现更加稳定的社会秩序、更加良好的法治和营商环境,这有利于维护香港的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地位,也将惠及来自世界各地的在香港工作、投资、生活的人们。我期待,国安立法将成为香港走出乱局、重新出发的契机,让香港发挥背靠祖国的巨大优势实现更好发展,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让“东方之珠”重现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