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及工业部执照局同意延长企业执行工程度期限12个月,以确保我国经济领域在抵抗新冠肺炎疫情之余维持竞争力。
马来西亚投资发展机构今天(16日)发表声明说,当局是根据《1975年工业协调法令》,来延长项目实行的期限。
在原有作业下,获得准证的企业必须在获准的期限内竣工,随着当局的批准,获得准证的企业自动延长12个月期限来竣工。
至于生效日,则是按照有关企业获得批准信上阐明的截止日期开始。
“只有那些获得国际贸易及工业部发出的准证,才享有这项延长的措施,有意的企业必须在6月16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向马来西亚投资发展机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