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林思妘;摄影:吴国强
交通部已经向总检察署提呈《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案》,全面提高对吸毒、滥用药物、醉酒到危险鲁莽驾驶者的刑罚,以取立竿见影之效。
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说,部门的修订工作已经完成,会提呈总检察署及内阁审核后,于7月提呈国会提呈及寻求通过。
他说,该部在修订期间征询民意,得到34万5021人反馈,有80%或27万6251名反馈者来自 26岁至40岁 ,有94%同意应该三方面刑罚加强,包括罚款、监禁以及增加吊销驾照期限。
“甚至有建议死刑,来以命还命。”
他在接受中文报联访时说,根据反馈,有11%的人曾经历酒驾而遭遇车祸。
“调查中,只有3%不知道醉驾是犯法,65%不知道酒精在血液含量达0.08%是犯法。”
魏家祥说,我国有三种酒精测试醉驾,第一个是血液酒精含量(BAC),在这个检测中,血液酒精含量为0.08%/100毫升 ; 第二个呼气检测法,酒精含量为35 微克/ 100 毫升以;第三则是尿液检验 107毫/100毫升 。
他说,世卫也全面下调有关呼气(35降至22)/血液(0.08降至0.05)/尿液(107降至67)的标准,我国是根据世卫组织标准来调整。
针对有人建议将酒精含量要求降至零,他倒认为应该从实际角度看待。他举例,一些菜肴会使用料酒,若有人不慎进餐,会导致血液含酒精,是政府必须考量的层面。
他认为,醉酒课题与宗教种族无关,应该从专业角度看待,主要是执法与法律层次,希望全民支持这个议题。
他强调,这关乎道路安全,与剥削非穆斯林喝酒权利无关。
他说,喝酒与驾车是两回事,即便喝得烂醉如泥,若没有驾车就没事,希望各阶层理性看待这个问题。
“喝酒不是问题,最重要(喝酒后)不要驾车。”
他也认为,目前只有警方执法对付酗酒驾车,因此为了提高效率,应该将执法权扩大到陆路交通局,毕竟《陆路交通法令》是隶属交通部。
“我们也要对付那些吸毒和滥用药物的驾车人士,一些药剂行有售卖引起亢奋的药物,一些人吃了后就为所欲为,驾车犹如漂移,还有危险驾驶者,犹如飞车手,这些都是车祸主要肇因,应该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