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13日讯)汶莱皇家警察总监拿督伊弯今日在加东警察总部,就日前扣留在巴拉卡斯地区其中一间酒店房间内举办娱乐晚会,并涉及了20名男女,因而涉嫌触犯《传染病法》第204条被捕案件特别召开记者会。
拿督伊弯表示,警方就此案件展开调查工作,即违反政府在我国防止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期间所执行的《传染病法》第204条。
警方还在调查现场发现毒品,酒精和香烟等非法物品。
他说,全部被扣留者均今天被带上法庭,根据《刑法》第22章第269条,所有20名被告均认罪。当中有12名被告因拥有和滥用毒品触犯《药物滥用法》第27条第6款(b)项和第7条文。
在审讯过程中,首名被告被判4个月的监禁和罚款汶币1千500元,倘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3个月的监禁替代。
被告2、5、10、12、15、17、19及20则被判处2个月监禁和罚款汶币1千500元,如果不能级付罚款则坐牢3个月替代。
在被告4、7、11、13、14和18则被判监禁2个月。
而一位16岁男被告被判处2个月监禁和罚款汶币2千500元,如无法缴付罚款则坐牢5个月代替。
此案涉及3名未成年被告,将于2020年6月17日在少年法庭接受审讯。
陛下政府非常重视关于社交距离的指令,并禁止举行任何集体活动。
民众在支持和协助陛下政府以有效实施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给予充分合作是非常重要的。
汶莱皇家警察部队会毫不犹豫地执行法律指示,任何违反禁令的行为都将提交法庭进行公正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