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11日讯)12名本地男子,5名本地女子与3名少年昨天被控上斯市法庭,因违反《刑法》第22章第269条,由于故意实施某项行为而明知该行为很可能会传播对生命危险的疾病。
根据《药物滥用法》第27章第6(b)条,一些被告将面临其他的指控,关于管制药物消费第27章和《滥用药物法》第7条,第27章拥有器具用于管制药物。
上述被告是被汶莱皇家警察部队给逮捕,被告们是在我国新冠肺炎9大流行期间,尽管卫生部就预防措施提供了指导和指示,但在2020年4月4日和2020年4月5日凌晨,全部被发现在Aman Hills酒店的房间聚会。
警方调查显示,一些被告还被发现在聚会时正在吸香烟,酒精和受管制的毒品,即大麻和摇头丸,并没收了空的威士忌酒瓶,香烟和毒品用具作为证物。
在事件发生之日,大约在凌晨1时15分,两名警察被派为Aman Hills酒店保安,以执行监督有关卫生部的指示新冠肺炎隔离区,正在检查时,他们听到四楼的一间酒店房间传来巨响和音乐。几名被告进入酒店房间后,惊慌失措,试图跳下楼下一层房间的阳台,试图逃出房间,但随后被抓住并带回四楼。
副检察官向法庭宣读所有指控并记录被告,所有被告均对此表示认罪。在陈述中,副检察官提请法庭注意事件发生时,汶莱新冠肺炎病例的状况,而在事件发生时,汶莱正面临我国感染病例的高峰以及每天新出现的新冠肺炎,证明新冠肺炎大流行是引起全国关注的原因。
副检察官进一步强调,在电视,广播和社交媒体上实况转播了预防措施,包括有关社会距离的指示和卫生部发布的限制聚会,以供所有人遵循,以减少本地和进一步传播新冠肺炎风险。
副检察官还引述了苏丹陛下在3月21日发表御辞中,呼吁所有人团结一致,共同对抗新冠肺炎疫情,并避免群众集会,戴口罩等。副检察官认为,被告公然无视陛下在提到强调的情况严重性,并在每日新闻发布会上一再提醒人们,被告没有真正的理由举行这次聚会。
副检察官进一步提出,加剧的因素包括在聚会上饮酒和吸毒,以及还允许参加聚会的未成年人的存在,因此势必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严厉处理这些罪行,并通过有威慑力的判决。
副检察官最后认为,被告D1,D11,D13,D14和D15是身穿制服的人员,他们应树立榜样,以使公民遵守政府的指示,并进一步支持政府遏制这种流行病的举措。
法官将此案定于2020年6月13日对成年被告宣判,以及在2020年6月17日宣判青少年被告。
如果被判有罪,根据《刑法》第22章第269条,所有被告最高可判处5年有期徒刑和罚款。其他一些被告还可能因滥用药物法第二章第6(b)条和第7条的罪行,而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和罚款汶币2万元或两者兼施,以及3年监禁和罚款或两者兼施,在管制药物消费第27章和《滥用药物法》第7条,第27章拥有器具用于管制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