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庭将在8月26日,审理商人拿督三苏巴林涉嫌在脸书,针对违反行动管制令诉讼案发表引起公众不安的言论,而面对两项控状的案件。
主控官安努阿蒂卡副检察司在庭上说,控方已把与审讯有关的文件交给辩方。
“控方将传召5名证人供证。”
地庭法官艾德文随后择定上述审讯日期,也把此案定在7月28日过堂。三苏巴林的代表律师是莫哈末海占。
现年54岁的三苏巴林在5月8日,面对涉嫌在脸书针对违反行动管制令诉讼案发表引起公众不安的言论,而被控两项罪名时,否认有罪。
首项控状指出,三苏巴林在4月20日晚上8时54分,通过脸书手机应用程式用“三苏巴林依斯迈”帐号上载具恶意的视频及言论,意图伤害他人。
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局的网络罪案及多媒体调查组在同一天晚上11时,读取上述链接。
三苏巴林也是蓝色德士公司创办人,他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面控,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若在被定罪后重犯,则根据每天犯下的罪行分别罚款1000令吉。
根据第二项控状,三苏巴林被控在相同日期及时间,通过其脸书账号发表足以令隆市安邦路一带民众不安的言论,进而抵触《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坐牢最长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