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辩护律师说,没有证据显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提前策划,令4200万令吉在2014年及2015年从SRC国际公司被提取。
纳吉辩护律师团队的其中一名律师法汉今日(4日)在高庭说,反之,所有证据指向正在匿藏及被通缉的商人刘特佐。
他举例,在刘特佐指示之下进行的3200万令吉撤款交易是为其个人利益所做,正如查案官所言。
“(刘特佐)在2015年2月把1000万令吉转移至纳吉的户口,是为了确保被告发出的支票不会跳票。”
“这项交易是在基于2015年2月5日及6日发生的事情而进行,也只因刘特佐须确保该支票不会跳票而进行。”
控方昨天宣称被控的纳吉已在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之下滥权,法汉陈词予以驳斥。
控方证人大马银行前客户经理余金萍在控方举证阶段的审讯中对法庭说,纳吉的银行私人户口经常被透支,刘特佐将设法解决此问题。
法汉说,查案官供证时提到4200万令吉并非向SRC国际公司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的贷款。
他说,有鉴于此,内阁会议所做的决定(讨论政府担保这笔贷款)有关KWAP提供贷款及该笔4200万令吉之间并没关连。
他指出,除了控方证人阿菲达阿兹瓦的证词之外,没有其他证词显示纳吉是SRC国际公司的“影子董事”。
阿菲达阿兹娃是财政部策略投资组副秘书,她曾在供证时说,SRC国际公司是“首相公司”。
另外,法汉说,纳吉不知道汇进其户口的4200万令吉是来自大马策略发展公司,并以为是沙地阿拉伯的捐款。
“控方的提问有关为何4200万令吉从SRC国际公司消失,只能显示控方无法证明失信及反贪会的指控是不合理怀疑。”
“没有确凿的推断结果,猜测不能作为缺乏证据的法律依据。”
纳吉面对7项涉及SRC公司资金4200万令吉的控状,分别是3项刑事失信、3项洗黑线及1项滥权罪控。
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审理此案,审讯明天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