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夫妇涉嫌伪造医生文件,及窜改警方发出的跨州通行证,周四被控触犯两项伪造文件罪名,惟两人皆不认罪,推事珊苏阿兹娃批准各须缴交8000令吉保外候审;案件展延至7月22日过堂。
两名被告为现年30岁的阿末艾祖丁(工程师)及努法拉(财务执行员);两人是在今早约8时30分自行抵达法庭。
根据首控状,两名被告于本月23日约凌晨3时30分,在南北大道柔府收费站(北上方向),使用一封日期5月27日的造假医生文件;第二控状指出,两名被告在同日、同时及同地点,使用日期5月23日的造假通行证,两项控状皆触犯《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伪造文件),可在相同法令第465条文下被治罪,并与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为纳兹里副检察司,他建议两名被告各缴交1万2000令吉保释金,惟被告代表律师章建丰求情时指出,男被告父母皆是残疾人士,希望推事酌情减少保释金。
珊苏阿兹娃最终批准两人各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案件展延至7月22日过堂。#
伪造文件混淆视听
威中警方透露,两名被告是在5月23日凌晨约3时30分,于南北大道柔府收费站北上方向,被警方截停询问时露出马脚,当场被逮。
两人当时在被要求出示跨州通行证时,一度提高谈话声量且不肯给予合作。随后,男被告向警方出示3封信件,包括一封由医生发出,指其母亲须在5月27日,前往高巴三万政府诊疗所复诊的文件;及一封由雪州加影警方发出的跨州通行证。
惟经警方与相关医生确认后,发现被告母亲确切的复诊日期是在今年10月12日,并非伪造文件中的5月27日。
同时,警方也在两人出示的跨州通行证上,发现允许跨州日期一栏有被钢笔窜改过的痕迹,证实原先可跨州的日期,从5月17日被改为5月23日。
警方怀疑,两人伪造上述文件混淆视听,以获得警方允许,从雪州加影跨州返回大山脚父母家中,进而将两人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