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30日讯)二本地女子因擅用母亲及姨姨银行户口约汶币7万元的存额做为私用,偷窃及洗钱罪名成立,双双被判入狱。
第一被告为25岁的诺莎毕哈是被判入狱两年零八个月,而38岁的茜蒂卡蒂查被判入狱八个月。犯案人不仅是亲生女儿(第一被告)及侄女(第二被告),第一被告更是为人师表的教师。
案件起源是从第二被告向第一被告开口借钱开始,而在无计可施下荫起犯罪的念头。两人之后合力骗取第一被告母亲的银行户口的资料,再注册线上银行服务,透过线上银行服务调资到第二被告户口。
从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共进行了15笔交易,交易总额为汶币67,800元。通过包括转会费,受害人蒙受了总计67,960元的损失。
受害人和丈夫于3月7日到银行进行了例行存款,并在新银行存折时,方得知存额被调入另一家银行的另一个户口。
受害者于3月9日向警局报案,二名被告也于同月11日被捕。
第一被告之后承认罪行,并指将有关的资金用于去逛商店和招待朋友。
第二被告也承认曾帮助获得银行帐户详细信息,除给一名帮助朋友的汶币100元外,其他的开销花在了自己的个人开支上,包括带女儿一起去吉隆坡旅行。
警方调查显示,第一被告将这笔钱花在了名牌鞋,手袋,衣服,手表,视频游戏上,并宴请朋友,包括购买iPhone 11手机和前往印尼的旅行费用。警方也查获大量这些证物。追回的款项总计为汶币8,200元和1,600万印尼盾。
奕榕屬12月14敬老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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