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3日讯)砂卫生局配合全国行动,于昨日及今日连续展开2天的执法行动,对砂州内违反条例的烟民及咖啡店商家开出罚单!
砂卫生局长查米拉哈欣指出,该局配合全国同步举行的执法行动,于禁烟令生效的第一天,即1月1日当天出动207名执法员展开执法,而首天共发出44张罚单予违反条例的烟民,另外也开出3罚单予违例的咖啡店商家。
她称,烟民是在禁烟区内抽烟,而抵触条例,而商家方面,其中1商家是因未张贴禁烟告示牌而抵触条例,另2商家则是提供抽烟便利,包括提供烟灰缸等便利而抵触条例。当局也开出1罚单予1名未成年学生,因吸烟或购买香烟而被严惩。
她指出,执法首日开出的罚单罚款总额达1万1千800令吉。查米拉是今日通过文告,如是表示。
隔日,该局于本月2日再出动186名执法人员展开执法,开出17罚单予违法烟民,以及开出7罚单予商家,其中有6商家是因未张挂禁烟告示牌,另1商家是提供吸烟便利而被罚。当天所开出的罚单总额为6千令吉。
她指出,接罚单的个人,其罚单数额为250令吉。若是首次被罚者,并且开出罚单日期算起的1个月内前往卫生局缴付罚款,则获折扣至150令吉,若第2次被罚则则不再获得折扣,即需缴付全额250令吉。而第三次及以上者,则被罚款350令吉。
若被开出罚单的个人烟民未在罚单开出的2个月内缴付,则会被控上法庭,若被定罪则可被罚款高达1万令吉,或被判坐牢不超过2个月。
至于违反2004年烟草收入管制条例第12(1)(a)条文的商家,即未张贴禁烟告示牌者,若首次及第二次被开出罚单,则一律为罚款250令吉。若是第三次或以上,罚款数额则为350令吉。被开出罚单的商家若未在罚单开出的2个月内缴付罚单,则会被控上法庭,一旦被定罪则可被罚款高达3千令吉,或坐牢不超过6个月。而违反2004年烟草收入管制条例第12(1)(b)条文的商家,即提供吸烟便利的商家,若被控上法庭并被定罪,则可被罚款高达5千令吉,或坐牢不超过1年。
砂卫生局呼吁大众对于生效的食肆禁烟令予以配合,时刻遵守禁烟条例,以确保非烟民不会受到影响。而至于想要抽烟的烟民,则需到饮食坊餐桌3米以外的距离抽烟。
该局也欢迎有意戒烟的烟民到邻近的政府诊疗所,或私人诊疗所寻求接收戒烟疗程。欲知更多关于戒烟的详情,可浏览:http://jomquit.moh.gov.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