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一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被告邓某等5人涉嫌销售冒牌星巴克(Starbucks)咖啡谋利,涉案金额高达1000多万元(约597万马币)。法院一审判决邓等人1年9个月到5年不等有期徒刑,判涉事双善公司罚款320万元(约191万马币)。
事发于去年2月,双善公司销售代表魏某发现无锡一市场内,有代理商假借自己公司的名义销售假星巴克VIA咖啡,于是向有关部门举报。岂料警方对市场内所有在售的星巴克VIA咖啡进行鉴定时,发现有三间代理商均有销售假货,其中竟包括双善公司本身。
法院审理查明,供货负责人邓某明知购入、持有的即溶咖啡为冒牌货仍销售给双善公司,销售金额383万元(约228万马币)。双善公司明知其购入咖啡是冒牌货的情况下,仍以单位名义,通过员工推销、物流发货等形式,将该咖啡先后销往江苏、浙江、西藏、新疆等全国18省份及自治区的50多个商户,涉案金额高达724万元(约432万马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