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上周五到清真寺发誓没有指示杀害蒙古女郎阿丹杜雅,联邦直辖区宗教局随即发出警告,将对滥用清真寺遂个人及政治利益者采取法律行动。
该局局长莫哈末阿吉在文告中阐明,联邦直辖区内的清真寺行政管理,受伊斯兰行政法505所管,任何触犯此法令者都可受到对付,无论身份背景。
与此同时,联邦直辖区宗教司拿督斯里祖基菲里则表示,伊斯兰法中没有关于单方发誓的规定,除非涉及到有关丈夫发誓指妻子犯下通奸罪。
他说,在伊斯兰法原则中,只有在法官的要求下,宣誓才有效。他在声明中说:“法庭上的司法程序并非仅凭宣誓就行,而是要其他证据,例如供词,证人和在法官面前的佐证。”
对此,当事人纳吉昨晚在脸书帖文道,他特地提早两天宣布要前往清真寺宣誓,让宗教局及宗教司都有时间能对他的举动作出反对或阻止他宣誓。
他说,本身是容易商量的人,若一早有提出反对,他肯定不会到清真寺去发誓。
“在发誓两天后,宗教局和宗教司办公室同时发表声明。可能只是巧合,无论如何,我会听取劝告和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