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将禁止任何拖欠或没有缴付公积金的雇主出国!
财政部副部长拿督阿米鲁丁周三在国会下议院提呈法案二读时,强调2019年雇员公积金局(EPF)修正法案阐明,即没有缴纳公积金的雇主,禁止在没有庭令的情况下离开大马出国。
此法案将新增第39(3)和(4)条文,凡是违反禁止出国禁令的人士,可被视为一项罪行,可判处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被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同时也将会修改法案第39条文,即允许公积金局首席执行员致函移民局总监,在不需要获得庭令的情况下禁止任何人出国。
2019年雇员公积金局(EPF)修正法案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一读时,当时内文只声明“可禁止任何没有缴交公积金或拖欠公积金的人士离开大马”,并没有明确地指出究竟是雇主还是雇员。
阿米鲁丁也表示,只要首席执行员能够证明对方是在没有缴付公积金的情况下准备离境时,就能致函予移民局总监,因此对方必须缴清拖欠的公积金后才能出国。
“相关人士若要离境,就必须缴清所拖欠的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