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近日就一宗诈骗案进行宣判,被告刘某涉买彩票成瘾,不但败光了足足2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12万马币),更在花光积蓄后仍不收手,为翻本以先打票后付款诱骗彩票店店员打印各类彩票125张,价值5312元(约3190马币)。最终,刘诈骗罪成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约1200马币)。
法院介绍,刘某于今年7月18日随身携带200多元(约120马币)到中山南二路一间彩票店内买彩票,虽然刚开始时他都是正常付款,惟到傍晚当他身上的钱已花光时,他为求翻本竟继续让彩票店工作人员为他打彩票,谎称完事后会统一付款。到了彩票店到了结束营业时间时,刘才向店员坦承自己身无分文,任凭处置,最终店员只能报警。
到案后,刘某主动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坦言自己原有稳定工作,但近年来迷上买彩票后连积蓄也花光了。事发当日,他原没有计划行骗,只是得知该彩票店仍未关门,故想再购买碰碰运气,结果却泥足深陷。法院认为,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考量被告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可予以从宽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