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27日讯)针对昨天教育部长马智礼表明统考文凭的承认,除了涉及联邦宪法、国家教育法令和政策、国民教育哲学,以及1963/67年国家语言法令条文,也涉及先贤同意的社会契约,砂拉越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砂董总)发表文告如下。
1)针对教育部长马智礼昨日于国会下议院发表统考文凭承认的谈话,除了涉及联邦宪法、国家教育法令和政策、国民教育哲学,以及1963/67年国家语言法令条文,也涉及先贤同意的社会契约,由此显见希盟政府缺乏勇气和政治意愿来兑现希盟的大选承诺。
砂董总必须提醒希盟政府,承认统考文凭是希盟大选前的承诺。希盟大选竞选宣言清楚阐明承认独中统考证书,让华文独中生以统考成绩进入本地国立高等学府就读,而条件是申请者只需要在大马教育文凭(SPM)中考获马来文科优等成绩。从希盟执政中央近19个月明显看到,教育部长马智礼的反反复复,而且还千方百计给各种理由来拒绝兑现。
2)我国《联邦宪法》152条也明文规定:“没有人可被禁止或被阻止使用、教授或学习任何其他语文。”这项权利不应也不能通过立法或制定政策来给予否定。因此,华文独中的存在,以及其母语教育的定位与特征是完全符合《联邦宪法》的精神。
3)所谓社会契约根本不存在于国家宪法中,教育部长马智礼却搬出承认统考文凭必须符合社会契约的问题来误导人民。政治人物所提及的社会契约乃是他们为了政治利益以便控制国家和社会所虚构出来的。人民不曾“见识”过所谓的社会契约,遗憾的是它不断被政治人物神圣化和神秘化,企图冲击多元种族的社会,扰乱人心,续尔形成社会不安氛围。
4)马来西亚国家教育哲学清楚阐明:“在马来西亚,教育是一项特殊性事业,它致力于全面及综合地发展个人之潜质,在信奉及尊崇上苍的基础上,塑造一个智力、情感、心理与生理方面都能平衡与和谐的人,其目标在于造就具有丰富的学识、积极的态度、崇高的品德、责任感,并有能力达致个人幸福的大马公民,从而为社会与国家的和谐与繁荣做出贡献。”反观,教育部长马智礼是在利用国民教育哲学、教育法令和政策服务于单元主义教育路线和政策,也恰恰体现教育部长的政治意图。
5)砂董总重申,承认统考课题多年来一直悬而未决,其核心问题在于希盟政府“愿不愿意承认华文教育的平等地位”,以及“是否继续坚持和贯彻执行前朝政府的单元主义教育路线和政策”。其次,掌权者要不要实践其诺言,而不是能不能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