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14日讯)司法夫妻(第一被告兰芝达及第二被告纳比达莱那)案今日续审 汶莱反贪局(ACB)官员出庭针对被告的洗钱罪状进行供证。
反贪局调查人员指出 从2011年9月至2017年12月,被告共电汇转账总金额为汶币1,374,212.85至英国的户口。这数目与其在汶莱开设的官方接管人(OR)帐户提取的现金相近。
该局也针对被告旅行记录进行调查显示 每当进行电汇转账交易到英国时,被告都会在之后立即前往英国。
还对渣打银行(SCB)的闭路电视录像进行了调查也显示。被告也从官方接管人(OR)帐户提取提取的款项存入二人名下的联名户口及家人子女的银行户口内。
被告在2008年至2017年期间也被发现几乎每年买新车 这期间共买了19辆轿车 并都以以现金付款。其中包括2013年7月至2013年11月之间三次以现金付款下购习一辆价值汶币147,500元的奔驰轿车。
调查也显示 二名被告经常去英国旅行,有时一年去2-3次。出行都是乘坐商务舱旅行平均每人平均机票费为汶币6千元。两名被告每次出行的消费税回扣都是巨额的税款。退税单显示 被告单在伦敦Harrods购物的一批购物消费就高达64,000英镑,在伦敦Selfridges购物的消费也高达为14,000英镑。这些退税单是针对2016年3月26日至2016年4月9日被生在英国进行的为期2周的旅游时发生。
被告也将部份在期间为英国的女儿分别缴付了182,200英镑及131,429.00英镑租费。
被告的信用卡也显示 在2011年至2017年间,第一被告用信用卡付款的额为汶币274,450元,第二被告则支付的付款为汶币183,5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