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30日讯)社险机构砂局长菲立桑干指出,社险机构连同公积金局定于10月1日(周二),上午8时30分至中午12时正,在社险机构古晋砂总部办讲座会,欢迎公众免费出席聆听,现场也有专人提供咨询。
他强调,社险机构(PERKESO)是有为会员提供强大的保护网,会员及家属必须充分了解在社险所享有的保障,以及就业保险,而所有雇主也必须为雇员投保社险、就业保险,以及雇员的公积金。
菲立桑干受社工陈中兴礼貌拜会受访时披露,社险机构砂分局单在2018年,对9013宗社险会员遭受不幸事故的案件,作出总额2203万2472令吉83仙的赔偿金,以协助有关不幸会员或会员的至亲,减轻家庭的生活负担。
他在訪談時提醒说,雇主是在法律上是有责任,并受强制性必须为雇员缴付社险及就业保险,否则将受到当局取缔。
他表示,社险有为会员提供第一户口及第二户口,在缴付社险保费达24个月以上的会员,就享有第二户口,即使会员过后不再缴交保费,但在一段时期内仍可享受社险保障;它是以三份之一时段来计算;惟需符合社险的条例。
社险第一户口,是会员首日上班就开始受保,在职场或上下班途中,所遭受的不幸意外伤亡保障,也有暂时失去工作能力保障、永久性伤残保障、终身照顾津贴等。
而社险的第二户口,则提供合格的会员,在年届60岁之前,无论基于何种因素死亡,死者至亲皆享有保障,以及会员若不幸身患顽疾失去工作能力,如严重的心脏病、肾病、癌症、精神病、哮喘病、中风等,皆属社险当局所列受考虑赔偿福利。
有关社险第二户口是会员投保24个月后自动生效,也用在年届60岁前,由职场或非职场发生的严重意外赔偿福利,或者时投保会员在缴付社险日起至索赔(若有),至少必须由缴付3份1的保费,有符合社险条例也都受保。
另由社险机构所管理的就业保险,是在去年1月份开始强制性实行,私人界的雇主必须为雇员缴付社险外,也同时需缴付就业保险,可向当局申请注册网上缴费,更加简易付费。
他表明,这是保障雇员一旦面对公司倒闭,或者遭到解雇情况下,可享有最高6个月的失業金,以協助他們及家人度過失業時期,应付经济难题。
他披露,就业保险条例下雇员失业的定义,是所服务的公司倒闭,或是遭服务的公司终止工作,但不包括自愿离职,劳资合约届满,双方同意下终止劳资合约,按合约完成工作、退休,以及雇员行为不检被公司开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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